项目名称:全省综维用车皮卡旧车租赁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项目背景:因**省****公司业务需要,需租赁皮卡在**各地市使用。
采购内容:皮卡旧车租赁服务。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框架预算上限50万元(含税);采用订单式租赁,按月度实际租赁车辆数量结算;租赁车辆为皮卡,要求车辆初始上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车辆、交付、服务及结算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框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2年;框架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上限。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整体1个独立标包。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5)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生效判决为准);
(7)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6日;
获取方式:登录**通服数智招标平台(https://pur.****.com/)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比选文件免费获取;未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参选人对参选文件有疑问的,请于参选截止时间3日前通过平台提出。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2026年11月11日9时;
递交方式:通过**通服数智招标平台在线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评审于参选截止后随即开始,评审地点及有关安排详见平台公告。
采购人:****
联系人:倪经理 133****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