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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330国道**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改建工程在**市**县组织了水土保持自主验收会议,并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办水保〔2018〕133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如若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疑问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反馈,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郑文林139****2272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陈文君153****4933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