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盛丰路道路工程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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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6

项目名称 ****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盛丰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648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敏良
联系人 曹程辉 联系电话 183****8484
项目投资(万元) 4413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城市次干路约1公里,道路标准段宽度24米,十字路口等节点适当展宽,设置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总用地规模约3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市政管理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沿线附属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措****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至外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施工废水通过二级沉淀池经沉淀、静置等初步处理后,回用于工程建设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作为土方填塘或抬高地基,多余弃土及时清运至合法消纳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在敏感点处长时间工作,夜间不施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按照水保要求落实水保措施;做好道路绿化工程;表土回填等。
承诺:**** 陈敏良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敏良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7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