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门港数字物流仓储集散枢纽及配套工程项目

审批
浙江-台州-临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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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6

项目名称 头门港数字物流仓储集散枢纽及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头门港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231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黄志勇
联系人 李爱军 联系电话 137****7535
项目投资(万元) 65007 环保投资(万元) 650.0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2-29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国家级物流枢纽范围内,以“多式联运高效融合的综合货运枢纽”为建设导向,建设**综合保税区2024-4地块工程及产业配套工程。项目总用地222.14亩,总建筑面积62310平方米。建设多式联运保税作业载体坡道库并配套停车位,为公铁、公水联运货物提供集疏运缓冲与分拨支撑;产业配套工程完善枢纽接驳体系,实施地面修复与人行铺装;敷设电力管道,**供排水管道并推进海绵化改造,升级夜间照明与智能导视,提升综合货运枢纽全天候、高韧性运转效能,打造承接多式联运的集疏运节点与保税枢纽。项目以综合货运枢纽,支撑保税加工高效运转。该项目仓储不涉及危险品贮存,不涉及保税区外道路工程。 项目涉及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少于6000KW,光伏发电位于**湾经开区2号停车场及仓库屋面,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后措施后通过市****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少量设备包装废边角料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通过场地景观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扰动。
承诺:**** 黄志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黄志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