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强蛟海螺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强蛟海螺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县强蛟镇加爵科村东北侧****厂区内
建设内容:
******强蛟海螺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在**市**县强蛟镇加爵科村东北侧****厂区内实施,建成后全厂形成**强蛟海螺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的规模。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
车辆冲洗水依托厂区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输送废气、筛分废气、仓储废气、拆包投料废气、搅拌废气、散装废气、包装废气经过各自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两处排放口排放,分别为石灰石库底收尘器2排放口(DA038)、干混砂浆厂房废气排放口(DA111)。废气处理设施具体参数详见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各类风机、机泵等设备噪声,针对各类噪声,主要降噪治理措施包括: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时采用减震措施,并强化装置区周边绿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废
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依托厂区现有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建立了一般工业固废台账。危废暂存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位于公司西北侧,建筑面积56.3平方米,根据本项目危废产生量,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危废暂存间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并粘贴有标识标牌等。本项目危废产生后采用桶装或袋装,底部架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建立了危废台账,并与有资质单位(**市******公司)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五)其他
企业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 关旭
电话:158****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