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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皮卡车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 | 经办人: | 谢宁 |
| 联系电话: | 0575-****1460 | 标书售价(元): | 0 |
| 保证金金额(元): | 3000 | 报名时间: | 2026-10-26 09:01:17 - 2026-10-30 09:00:00 |
| 报价时间: | 2026-10-26 09:01:17 - 2026-10-30 09:00:00 | 品目分类: | 专用车辆 |
| 项目预算: | 16.53 万元 | 报价方式: | 往下报/ |
| 是否启用合格供应商库: | 否 | ||
| 采购内容: | 采购皮卡车一辆 | ||
| 商务要求: | 1.车辆总控制价费用为165300元以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三包期限为3年或行驶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并提供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江铃品牌厂家销售授权书。 3.车辆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必须是2026年4月及以后生产,车辆颜色为工程黄。 4.交车地点:****水库。 5.报价包含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利润、措施费、上牌费等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除外)。 6.供应商须在平台系统内填写单项报价,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下载报价单]并盖章上传。因供应商擅自更改报价单格式,或单价或总价与系统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在报价时须同步上传营业执照、江铃品牌厂家销售授权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上传上述材料或上传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7.成交供应商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5个工作日内供货。未能按时签订合同或者完成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成交供应商需在交车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8.**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系统使用费为中标(成交)价的1.5%,若最低有效报价为0元则按500元收。取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中标)资格。 8.供应商应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并在阳光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中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开标)后按照一次报价价格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若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的,则此次竞价采购活动终止。 10.在《****集团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目录》中的企业禁止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采购物品清单
标段名称:****皮卡车采购项目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预算单价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 配置及技术指标 |
| 1 | 江铃大道汽油四驱自动厢式皮卡车 | 江铃 | JX5037XGCPJBA6 | 165300元 | 1 | 辆 | 165300元 | 发动机排量:2.3T 发动机功率:180kW 整车尺寸:5435*1935*1945(mm) 配置:工程黄油漆、分时四驱、胎压四轮监测、防抱死系统(ABS)、车身稳定系统(ESP)、牵引力控制系统(TCS)、防侧翻系统(RMI)、电子制动力分配(EBD)、前后雷达、倒车影像。详细图片参考采购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