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11-04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10-24~2026-11-03
受委托,定于2026年11月4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注: 2026年11月4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拍卖标的
**省**市新风路229号大家映荷府小区11-101号物业经营用房,建筑面积约68.72平方米。五年租赁使用权,年租金起拍价:61800元(陆万壹仟捌佰元整),有保留价。
二、注意事项
1. 报名前置条件: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前,必须联系拍卖人签署并提交《拍租特别事项确认书》。确认书将载明本标的的“装修补偿流转规则”等核心条款。未签署该确认书的,即使缴纳了保证金,拍卖人也有权拒绝其参与竞价。
2. 房屋现状: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具体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 经营业态限制:该房屋为小区配套经营用房,严禁开设餐饮业(含重油烟、烧烤等),严禁从事有噪音、污染、易燃易爆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具体经营项目须在报名前报委托人审核同意。
4. 便民服务承诺:参与竞买即视为承诺,在租赁期内须结合小区居民需求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营业时间及服务内容须兼顾小区居民生活便利。
5. 原承租人优先权: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按本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网络竞价过程中,若产生最高应价,原承租人须按中拍平台系统规则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权,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 装修补偿与流转规则:
- 本标的初始为毛坯,现有装修系原承租人投入并已委托评估(11-101号评估值为15810元(壹万伍仟捌佰壹拾元整))。
- 首次补偿:若非原承租人竞得,新买受人须在成交后7日内,向原承租人一次性支付该笔装修补偿款。
- 期满流转:五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买受人如不再续租,现有不可移动装修由委托人重新评估并随房重新拍租。若下次拍租成功,由下一任承租人向本次买受人支付补偿款;若下次拍租流拍,委托人对本次买受人的装修投入(含前期支付的15810元(壹万伍仟捌佰壹拾元整)及后期添附)不予任何补偿,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 租金支付及期满处理:租金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按年支付。五年租赁期满后,如委托人决定继续对外出租,房屋租金将按届时的市场行情重新评估后确定,不按本次成交价直接顺延。
8. 租赁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缴纳首年二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该款项与首年租金一并,按本公告第八条约定,全额汇入委托人(甲方)指定的公共收益专户。
9. 转租与拆除: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买受人新投入的不可移动装修,能拆除且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期满后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不能拆除的,按上述“装修补偿与流转规则”处理。
10. 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按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按实际发生额承担。
11. 装修事宜须与委托人协商办理,不得私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破坏原有装修。
12. 消防、交通、水电、环境卫生及物业事宜须按委托人指定要求办理。
13. 租赁期内如遇拆迁、****政府行政规划事宜,****拍卖行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买受人(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
14. 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且与委托人无经济、法律纠纷。
三、咨询与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下午4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有意者请与****(拍卖人)联系。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委托人、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五、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3分钟。
六、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 竞买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2. 加价幅度:200元或整倍数。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 竞买人应于拍卖前一日(2026年11月3日)下午4时前在中拍平台完成实名注册,于2026年11月3日下午4时前将竞买保证金10000元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
账号:201********4363
开户机构:****银行****公司飞英支行
2. 【资金核实方式】:竞买人转账成功后,请务必将转账凭证截图发送给公告底部的联系人(李先生),或拨打186****6056进行电话核实。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并核实的,视为报名无效。
3. 保证金结算与退回规则
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全额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买受人(竞得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6年11月13日16时前,向拍卖人账户全额支付拍卖佣金(固定金额4000元)。拍卖人收到佣金并确认无误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缴纳的10000元竞买保证金全额原路退回,并向买受人开具4000元佣金发票。
违约扣款: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人有权直接从其缴纳的10000元竞买保证金中扣除4000元作为佣金,剩余6000元退回。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拒绝配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存在其他根本违约行为的,无论其是否已支付佣金,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均不予返还。该没收的保证金将优先用于抵扣拍卖人佣金(4000元)及弥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若有余款则原路退还原买受人;若不足以弥补损失,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继续向原买受人追偿。
4. 竞买人参与拍卖,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可咨询中拍平台客服热线:400-****-5988或拍卖人。
八、成交价款结算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6年11月13日下午4时前,将首年全额租金及租赁保证金(首年两个月租金)汇入委托人(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社区居委会大家映荷府小区公共收益专户
账号:201********3164
开户机构:****银行****公司康山支行
2. 拍卖佣金(支付给乙方):固定金额4000元(转入拍卖人账户):
户名:****
账号:201********4363
开户机构:****银行****公司飞英支行
逾期未付清上述任一笔款项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本公司有权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追究法律责任。
平台软件费:买受人须按中拍平台规则另行支付软件使用费(现行标准为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千分之一点五),单个标的上限为10万元),该费用由中拍平台收取,不包含在拍卖佣金内,买受人需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支付。
九、特别提醒
1.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装修补偿流转义务及经营限制。
2. 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本公告指定联系人及电话)核实账户信息,切勿向任何非官方账户转账,谨防诈骗。
3. 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中拍平台账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4.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 租金不含税,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6.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7. 本标的房屋为小区配套经营用房(全体业主共有),本次拍租已履行相关业主民主决策及公示程序,****居委会)受托代为执行。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标的权属及出租程序的认可。
8. 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按中拍平台提示缴纳软件服务费。
联系方式
拍卖人:****
联系人:李先生 186****6056
地址:**省**市**区**街道紫云一路237号裙楼三楼305
**省**市**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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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