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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3MA2B5EJK0R | 建设单位法人:胡立峰 |
| 胡立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安** |
| **省**市安**递铺街道义士塔共富产业园 |
| ****年产75万张椅子生产线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安** **省**市安**递铺街道义士塔共富产业园 |
| 经度:119.753840 纬度: 30.64774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7 |
| 湖安环建〔2025〕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3MA2B5EJK0R001W |
| 2025-07-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00 |
| 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3MA2B5EJK0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3MA2B5EJK0R | 验收监测单位:**广鉴****公司 |
| ****0522MA29J9TQ4M | 竣工时间:2026-01-05 |
| 2026-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31 |
| 2026-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ajhbks.****.com/cn/nd.jsp?id=998 id=99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椅子750000张,塑料配件750000套(配套自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椅子750000张,塑料配件750000套(配套自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项目注塑件生产主要原料为PP粒子(新料)、碳酸钙、色母粒(新料);项目原料按配比要求计量后上料至混料设备内进行混料;混料后原料通过在料筒内装有在外动力马达作用下驱动旋转的螺杆,物料在螺杆的作用下,沿着螺槽向前输送并压实,物料在外加热和螺杆剪切的双重作用下逐渐地塑化、熔融和均化(操作温度控制为180~220℃),当螺杆旋转时,物料在螺槽摩擦力及剪切力的作用下,把已熔融的物料推到螺杆的头部,与此同时,螺杆在物料的反作用下后退,使螺杆头部形成储料空间,完成塑化过程,然后,螺杆在注射油缸的活塞推力的作用下,以高速、高压将储料室内的熔融料通过喷嘴注射到模具的型腔中保压。由于此过程注塑设备24h工作,温度过高,需用冷却水经设备内部进行设备降温,该冷却水循环使用。成型后制品进行冷却水冷却。冷却后经质检淘汰残次品。质检工序淘汰产生的次品及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送至碎料设备进行碎料处理,采用刀片旋转切割碎料方式将次品及边角料加工成0.5~1cm,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混料工序。 椅子生产:面料为外购布料、皮革等面料,根据产品要求裁剪成所需尺寸;将裁剪后的面料缝纫成所需样式;木配件为外购成品;按产品所需眼孔进行打眼及钻孔。海绵为外购成品;用胶水将外购成品海绵与外购木配件相互粘合;用上述加工后的面料在粘合后的海绵表面进行套口。与五金配件、塑料配件装配成成品后包装入库,五金件为外购成品,塑料配件为企业自行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项目注塑件生产主要原料为PP粒子(新料)、碳酸钙、色母粒(新料);项目原料按配比要求计量后上料至混料设备内进行混料;混料后原料通过在料筒内装有在外动力马达作用下驱动旋转的螺杆,物料在螺杆的作用下,沿着螺槽向前输送并压实,物料在外加热和螺杆剪切的双重作用下逐渐地塑化、熔融和均化(操作温度控制为180~220℃),当螺杆旋转时,物料在螺槽摩擦力及剪切力的作用下,把已熔融的物料推到螺杆的头部,与此同时,螺杆在物料的反作用下后退,使螺杆头部形成储料空间,完成塑化过程,然后,螺杆在注射油缸的活塞推力的作用下,以高速、高压将储料室内的熔融料通过喷嘴注射到模具的型腔中保压。由于此过程注塑设备24h工作,温度过高,需用冷却水经设备内部进行设备降温,该冷却水循环使用。成型后制品进行冷却水冷却。冷却后经质检淘汰残次品。质检工序淘汰产生的次品及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送至碎料设备进行碎料处理,采用刀片旋转切割碎料方式将次品及边角料加工成0.5~1cm,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混料工序。 椅子生产:面料为外购布料、皮革等面料,根据产品要求裁剪成所需尺寸;将裁剪后的面料缝纫成所需样式;木配件为外购成品;按产品所需眼孔进行打眼及钻孔。海绵为外购成品;用胶水将外购成品海绵与外购木配件相互粘合;用上述加工后的面料在粘合后的海绵表面进行套口。与五金配件、塑料配件装配成成品后包装入库,五金件为外购成品,塑料配件为企业自行生产。 |
| 生产设备:企业实际增加了1台全自动注塑机作为备用,减少了8台电剪刀,24台枪钉机,9台缝纫机以及2把喷胶枪,气钉枪未配备,其余设备配置情况与环评保持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胶废气经过收集后送双道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经过收集后送同一套双道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生产时加强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及时清扫。项目喷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注塑过程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的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由于目前企业所在地污水管网正在建设中,在园区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前,生活污****处理厂进行处理;待园区管网建设完成且与******公司接通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至******公司。尾水排放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满足《****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均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风机设置隔声罩;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区域;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本项目厂界东、西、南侧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厂界北侧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喷胶、注塑车间相对密闭,企业在相关注塑设备及喷胶设备上方配备废气吸风集气装置,两股废气经过单独收集后合并经同一套双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该处理设备风量为10000m3/h。营运期中木配件钻孔产生少量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尾气于车间无组织形式排放。注塑次品和边角料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园区污水管网目前尚在建设中,近期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清运至******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园区污水管网铺设完成且与******公司接通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可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公司集中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入西苕溪。注塑冷却水经冷却水设施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不排放。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采取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位置,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布料边角料、收集的木工粉尘、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胶渣、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几类。 企业设置有20m2一般工业固废堆放点一处,位于4楼北侧区域;设置有30m2危废贮存设施,位于1楼北侧区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环境保护措施:企业环评文件中论述,注塑废气和喷胶废气单独处理单独排放,实际企业考虑到两股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基本一致,同时考虑到建设成本,企业将注塑和喷胶废气竖向布置于厂房同一侧,两股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送同一套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2 | 0.12 | 0 | 0 | 0.12 | 0.12 | |
| 0 | 0.048 | 0.048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417 | 0.417 | 0 | 0.834 | 0.417 | -0.417 | / |
| 0 | 0.206 | 0.716 | 0 | 1.432 | 0.206 | -1.226 | / |
| 1 | 化粪池 | ******公司纳管标准 | 园区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完成,目前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清运至******公司集中处理,不对外排放。****园区污水管网铺设完成,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可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公司集中处理 | 监测结果显示: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c、氨氮、总磷的各次检测值均能满足******公司****公司纳管标准 |
|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的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 企业环评文件中论述,注塑废气和喷胶废气单独处理单独排放,实际企业考虑到两股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基本一致,同时考虑到建设成品,企业将注塑和喷胶废气竖向布置于厂房同一侧,两股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送同一套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空。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注塑+喷胶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速率要求;臭气浓度污染物有组织可以满足《关于印发〈**市木业、****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的通知》(湖环发〔2018〕31号)中相关标准限值。 | |
| 2 | 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木工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污染物最大监测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布料边角料、收集的木工粉尘、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胶渣、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几类。 企业设置有20m2一般工业固废堆放点一处,位于4楼北侧区域;设置有30m2危废贮存设施,位于1楼北侧区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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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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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废水CODCr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0.048t/a、氨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0.002t/a,项目排放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VOCS0.716 t/a,工业烟粉尘0.417t/a,由生态环境部门调剂,按重点区域代替削减量1:2进行,替代消减量为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1.432t/a,工业烟粉尘0.834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企业目前实际产生生活污水清运至经******公司处理,因此产生量视同纳管量,处理后CODcr和氨氮产生量和达标外排环境量,均未出现超量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由于无法核算无组织排放量,因此本次VOCs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与环评中给出的有组织排放量进行对比,根据检测报告进行核算,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实际排放量为0.206t/a,即企业VOCs实际排放量为0.206t/a(本项目喷胶废气生产时间仅为2400小时,由于注塑和喷胶使用同一套设施,无法单独计算两股废气排放量,因此考虑最大排放量,统计时间按照7200小时计算),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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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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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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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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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