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 1 | 诸****公司年产400吨汽修工具配件、700吨工具箱、100吨橡胶圈生产线项目 | 店口镇桃园村(1号地块) | 诸****公司 | 项目投资1073.7万元,形成年产400吨汽修工具配件、700吨工具箱、100吨橡胶圈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注塑、吹塑废气,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车间屋顶排放;破碎粉尘,破碎时设备密闭,少量溢出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硫化成型废气,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换热器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引至车间屋顶排放。 废水:循环冷却水除垢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微动力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桃园村农村污水终端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的二级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周边水体。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声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橡胶边角料、橡胶次品、废模具在厂内****公司;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7112 传真:****9106
通讯地址:**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