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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规范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5〕6号)要求,******局**分局组织专家对《******石灰岩矿开采方案(修编)》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局******所书面反映,地址:**市**区桂花西路1号恩波大厦,邮编:311400,联系电话:0517-****6169。
附件:《******石灰岩矿开采方案(修编)》专家审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