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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的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享受托育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县户籍;
2.拟申报补贴的一孩、二孩、三孩为夫妻共同生育且符 合国家政策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养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在**辖区内的托育服务机构入托且入托满4个月;
4.入托子女年龄在0-3周岁(36个月)以内。
托育补贴发放对象的确认以家庭为单位。
现经本人申请,由所在乡镇(街道)和卫健局审核确认后,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共有23名一孩家庭、14名二孩家庭和3名三孩家庭符合托育补贴政策,拟发放托育补贴,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间可以以电话****卫生健康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9日
联系科室:****中医基妇科
联系电话:0570-****905
附件:**县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托育补贴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县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托育补贴审核结果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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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