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有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营权将于2026年11月30日到期。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就新一轮**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营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现将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经营范围
**市全域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含城市、城乡、镇村、园区等公交线路,具体线路清单附后)。
(二)经营模式
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统一运营,承担普惠性、公益性出行保障任务,落实老年人、残疾人等优惠乘车政策,执行政府核定票价标准。
(三)经营期限
拟定8年(最终期限以经营协议为准)。
(四)运营权授予方式
本次采用意向公示方式征集运营主体,公示期20天,公示期满,有效报名申请人达到3家及以上,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有效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我局依法择优确定运营企业。
(五)重要提示
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不得拍卖。经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或变相转让、出租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营权。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公共汽车客运;
(三)具备与**市公交运营相匹配的运力保障能力、场站配套方案、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驾驶员、维修人员等)储备方案,提供满足运营需求车辆的自有证明或履约承诺书;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运营服务规范、应急保障机制;
(五)近3年内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委托第三方参与本次报名。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报名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运营服务规范、应急保障机制文本;
(五)近3年内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
(六)运营方案包括运力配置、场站配套、发班计划、镇村通达、应急保障、**政策落实、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驾驶员、维修人员等)储备方案等,提供满足运营需求车辆的自有证明或履约承诺书;
(七)交通运输行业运营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八)委托办理的,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天。
(二)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管理中心二楼207办公室(地址:**市江滨北路1号)
(四)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35****2869。
(五)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前现场递交全套书面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后续工作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统一核查报名主体资格,根据有效报名数量,依法启动服务质量招投标或综合择优程序。确定拟授予运营权企业后,在官方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签订**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经营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不收取报名费,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募产生的所有成本自行承担。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本次招募相关事宜由****负责解释。任何单位、个人如对本次招募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
附件:**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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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