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灵溪镇市场群单元A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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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灵溪镇市场群单元A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灵溪镇市场群单元A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委托**华绘土地****公司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做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18日(共30天)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7098****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促进苍**灵溪镇市场群单元A街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指导该区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等法律法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特制定《苍**灵溪镇市场群单元A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苍**灵溪镇镇区北侧,北至350高铁征地范围线,西**中北路,南靠环**路,**凡厝内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2.81公顷。

(二)建设现状

用地现状由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构成,其中,建设用地29.71公顷,非建设用地3.10公顷。建设用地涉及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非建设用地涉及耕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陆地水域。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用地类别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仓储用地(代码11)、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陆地水域(代码17)五大类。

(一)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共21.1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65.52%。均为商业用地,主要为现状参茸市场、万顺广场、规划新增上垟庄蔬菜批发市场项目等。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代码1101)共1.1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3.48%。主要为****商贸****中心。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共8.3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25.65%。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代码1207)面积为7.23公顷,主要为现状环**路、江湾北路、站南路等城镇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代码120803)面积为1.06公顷。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共1.7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5.34%。其中公园绿地(代码1401)面积为1.65公顷,为规划新增的1处休闲公园和1处滨水游园;防护绿地(代码1402)面积为0.08公顷,为温福铁路沿线防护绿地。

(二)非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河流水面(代码1701)0.47公顷,为凡厝内河现状河流。

表3-1规划用地一览表

序号

用地类别名称

面积

(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1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商业用地(0901)

21.1896

65.52

2

仓储用地(11)

物流仓储用地(1101)

1.1264

3.48

3

交通运输用地(12)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7.2314

22.36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1.0642

3.29

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公园绿地(1401)

1.6500

5.10

防护绿地(1402)

0.0780

0.24

建设用地小计

32.3395

100.00

5

陆地水域(17)

河流水面(1701)

0.4666

—

非建设用地小计

0.4666

—

合计

32.8061

—

四、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组成。

主干路: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2米,江湾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9米;

次干路:站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

支路:规划拓宽通村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水厂供水,给水管管径为DN400-DN800。预测最高日用水量为2891.0m3/d。

(二)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污水经统一收集后,****处理厂处理,预测最高日污水量为2457.4m3/d。雨水排放根据就近排放原则,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三)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由110kV**变供电,最高日用电负荷为11020.2kW。****电信局。

(四)燃气规划

规划气源接******公司。

六、专项工程规划

(一)防洪排涝规划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次规划范围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二)消防规划

消防采用与生活用水管合并的低压制。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

(三)人防规划

地块应按《**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人民防空设施。

(四)防震规划

参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本次规划范围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

七、附图

详见图集

图集.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