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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6-1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灵溪镇市场群单元A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委托**华绘土地****公司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做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18日(共30天)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7098****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促进苍**灵溪镇市场群单元A街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指导该区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等法律法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特制定《苍**灵溪镇市场群单元A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苍**灵溪镇镇区北侧,北至350高铁征地范围线,西**中北路,南靠环**路,**凡厝内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2.81公顷。
用地现状由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构成,其中,建设用地29.71公顷,非建设用地3.10公顷。建设用地涉及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非建设用地涉及耕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陆地水域。
本次规划用地类别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仓储用地(代码11)、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陆地水域(代码17)五大类。
(一)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共21.1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65.52%。均为商业用地,主要为现状参茸市场、万顺广场、规划新增上垟庄蔬菜批发市场项目等。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代码1101)共1.1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3.48%。主要为****商贸****中心。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共8.3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25.65%。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代码1207)面积为7.23公顷,主要为现状环**路、江湾北路、站南路等城镇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代码120803)面积为1.06公顷。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共1.7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5.34%。其中公园绿地(代码1401)面积为1.65公顷,为规划新增的1处休闲公园和1处滨水游园;防护绿地(代码1402)面积为0.08公顷,为温福铁路沿线防护绿地。
(二)非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河流水面(代码1701)0.47公顷,为凡厝内河现状河流。
表3-1规划用地一览表
| 序号 | 用地类别名称 | 面积 (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 1 |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 商业用地(0901) | 21.1896 | 65.52 |
| 2 | 仓储用地(11) | 物流仓储用地(1101) | 1.1264 | 3.48 |
| 3 | 交通运输用地(12) |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 7.2314 | 22.36 |
|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 1.0642 | 3.29 | ||
| 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公园绿地(1401) | 1.6500 | 5.10 |
| 防护绿地(1402) | 0.0780 | 0.24 | ||
| 建设用地小计 | 32.3395 | 100.00 | ||
| 5 | 陆地水域(17) | 河流水面(1701) | 0.4666 | — |
| 非建设用地小计 | 0.4666 | — | ||
| 合计 | 32.8061 | — | ||
四、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组成。
主干路: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2米,江湾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9米;
次干路:站南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
支路:规划拓宽通村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水厂供水,给水管管径为DN400-DN800。预测最高日用水量为2891.0m3/d。
(二)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污水经统一收集后,****处理厂处理,预测最高日污水量为2457.4m3/d。雨水排放根据就近排放原则,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三)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由110kV**变供电,最高日用电负荷为11020.2kW。****电信局。
(四)燃气规划
规划气源接******公司。
六、专项工程规划
(一)防洪排涝规划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次规划范围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二)消防规划
消防采用与生活用水管合并的低压制。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
(三)人防规划
地块应按《**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人民防空设施。
(四)防震规划
参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本次规划范围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
七、附图
详见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