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环****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512 传真:0572-****504
通讯地址:**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污泥处置设备更新项目
安**天荒坪北路西侧、环岛北**侧
****
拟对现有两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一是更新具备精准配比和混合功能的污泥投加系统,以满足喷雾干化工艺、降低能耗并拓展收储污泥种类;二是更新废气脱硫脱硝设备,减少废气排放。设备更新后,日处理290吨污泥能力不变。
采取报纸、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排放口纳入******公司处理。废气 :项目污泥暂存、干化恶臭废气、污泥焚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硫+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两级旋流板喷淋+三级碱喷淋+四级次钠喷淋+五级水喷淋+脱白除雾”处理后达标后高空排放;炉渣外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