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项目类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项目部
招标单位: 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 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
发布日期: 2026-10-22 18:34:02
联系人: 徐一航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6-10-27 19:00:00
变更时间:
因招标人承建的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项目建设施工需要,根据《****内部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本次招标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两部分,分别为场地整平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场地平整面积为1005亩;**道路为苍岭路、杭川路、纵一路等道路,道路总长约2600米,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为20~4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照明、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等。建设地点:缙**壶镇镇丽缙高新区高铁区块。本项目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土石方工程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一、二、三类土及软岩、极软岩石方开挖,土石方调配、回填碾压,挖淤泥流砂;基坑支护及边坡范围内土方、石方开挖,余方弃置及回填作业;旧道路挖除;道路工程土方开挖、回填以及种植土回(换)填等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2)施工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垫板及进退场等费用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开挖、外运土方时分包人应及时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包括公管城管交警路政等所有相关主管部门所需的手续,以及违反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而引起的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由投标人负责场内外施工便道的修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测量人员。投标人必须配备测量设备,车辆冲洗人员,道路清洗人员、在每个工作点配置雾炮、洒水车等设备、混凝土振捣用电即夜间照明用电自行解决、****运输队伍装车事宜,配合边坡队伍施工修整道路。
(5)由施工引起的房屋、围墙等构、建筑物开裂、倒塌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事故,保****施工队伍负责。
(6)由投标单位提供一台地磅。
(7)施工期间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和扬尘,在每个工作点配置雾炮、洒水车等设备,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及外部市政道路进行冲洗,违反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引起的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遇周边居民相关投诉,需及时自行妥善处理,并配合招标人、****政府部门完善相关投诉事件的后续处理工作。若未能及时处理或影响招标人、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名誉,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因投诉问题影响施工进度,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8)涉及夜间施工的按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
(9)施工期间需配合坟墓迁移、苗木清理、杆件迁移等相关政策处理事宜。
(10)驾驶员不少于投入运输车辆数,具有相应等级的驾驶证;特殊工种及管理人员的投入(安全员、机操手等,以上人员必需持证)运输车辆的保障,****管理部门许可上路的土方运输车辆;车辆必须办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保险;
(11)投标人必须贯彻执行招标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遵守招标人应急救援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施工。
(12)投标人必须保证足额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劳防用品(工装、安全带、安全鞋、眼罩、耳塞、口罩、焊工服、绝缘鞋、雨衣、雨鞋等),且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需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安全帽、工作服由招标人提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人必须保证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服从招标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的安排,达到招标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及文明施工要求;必须无偿为招标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涉及到施工及因施工造成周边的影响)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临电、机械、消防、交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治安保卫等)所需人工。要求电缆线不得拖地,过路电缆需穿套管或用槽钢防护且多余部分盘起来。
(14)投标人须保证进场机械设备、设施、配电箱符合规范标准:进场设备资料证件齐全,按规定履行报验手续,自行负责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的布设工作。现场临时用电执行招标人管理要求,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一级配电箱由招标人提供,二级、三级配电箱及配套线缆、配件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各级配电箱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定期开展用电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禁使用碘钨灯、移动式多联插线排等不符合规范的用电设施。本项目特种作业岗位须配备足额、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送招标人备案。
(15)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破坏或擅自拆除安全设施、防护等,并有义务进行维护。
(16)投标人必须保证队伍服从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
(17)施工前每台机械设备必须挂施工铭牌,配备相应检测工具。
(18)投标人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
(19)招标人有权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让中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某一阶段性目标任务,或完成缺陷修复、现场清理等工作,中标人必须组织力量限时完成,否则招标人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项指令,所有由此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招标人定价,并从中标人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20)中标人不得以书面、口头等形式使用招标人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中标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劳务、租凭、买卖等合同纠纷、债务、债权责任,一律由中标人履行和承担责任。
(21)投标人应重视劳务用工管理,对进场的劳务工人、机械操作手、特种设备操****办公室办理登记,****医疗机构开具的本人健康证明,由招标人统一代为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在支付工程款时,按本分包合同额占项目总造价的分摊比例予以扣回;工伤赔付范围以外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赔付金额 1 万元及以下的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报进场人员,导致工伤保险未能及时办理,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将进场劳务工人、操作手每月工资明细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统****银行卡;投标人必须为进场所有工人、操作手另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并承担该保险全部费用。
(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所有因投标人造成的环境污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损失。
(23)凡涉及基坑、基槽开挖作业的,坑顶防护栏杆、检查井临时盖板的材料供应、制作安装、维护、拆除清运,以及人员上下通道搭设(采用钢管搭设、设置带防滑措施踏面板)等全部工作内容均由乙方负责。防护栏杆高度不得小于 1.2m,可采用钢管搭设或工具式栏板设置,应满足承受不小于 1kN/m 水平均布荷载的要求。上述所有安全防护设施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辅材、检测、维护、拆除、场地清理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干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4)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严禁将场外土石方、渣土、石料等运输进入本项目红线场内。一经查实,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累计查实达到3次及以上的,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同时承包人须立即清退违规进场土石方,由此产生的清运、处置、行政处罚、赔偿等一切费用及全部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5)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仅供参考,以报价清单报价。
2.3计划工期:2026年11月至2027年12月(实际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分包工程实际开工日期按照招标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实际工期按照招标人编制和调整的周、半月、月度、半年、全年以及总工期的进度计划为准,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进度计划)。
2.4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com)注册并申请成为平台会员分供商并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3.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1.缴纳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汇款等现金缴纳方式。
3.缴纳要求:最迟应在投标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保证金予以没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汇款需备注“丽缙高新区用氢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账 号:900********038976
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徐一航 ,联系电话 152****3758。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平台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2日19时至2026年10月27日19时(**时间),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com)签收,获取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已经成功报名的平台供应商2026年10月22日19时至2026年10月27日19时(**时间),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com)签收,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7日19时,逾期未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com)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盖章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省**市缙**五云街道西寮巷28号,****,收件人:徐一航,电话:152****3758。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缙**五云街道西寮巷28号
邮 编:321400
联 系 人:徐一航
电 话:152****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