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县飞****中心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11月21日。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
联系方式:0577-****6190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飞云湖环湖文旅持续推进,包垟乡作为**北部农旅融合节点,已形成 "一东一西" 全域旅游格局,但缺乏综合性旅游服务设施,集散、咨询、展示等功能欠缺,难以支撑日益增长的客流。项目实施后可补齐飞云湖环湖、及包垟乡配套短板、承担区域旅游集散服务枢纽功能,为云湖镜度假区及全乡旅游发展提供支撑。
二、规划建设内容
(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包垟乡小院村。北侧紧邻山路及云湖镜景区,东、南、西侧为乔木林地。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一****中心建筑,建筑功能包含游客咨询、游客休憩、交通集散/接驳等旅游服务功能,特色文创、农产品展销、乡村食堂等以地方文化为特色的商业服务功能,以及配套办公等后勤保障功能。
(3)项目建设性质
项目为**工程。
(4)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总面积2827.17平方米,其中游客集散综合建筑占地不大于1131㎡、绿地面积不小于707㎡,建筑高度不大于18m。
(5)项目建设标准
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2019)、《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等开展设计。
根据上述规范及标准,规划容积率1.3-1.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m; 建筑退让北侧道路不小于3.0m,退让公共绿地用地边界不小于3.0m;宜采用台阶式布置方式。
场地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边坡防护、截排水工程需结合区域暴雨条件设计,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治理措施;林地利用、生态管控遵照《**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24〕13号)执行。
(6)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934万元。
三、项目控制指标: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出入口方向 |
| 01-01 | 商业用地(0901) | 2827.17 | 1.4 | 40 | 18 | 25 | 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