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飞云湖片区游客集散中心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泰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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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6-10-22
《**县飞****中心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县飞****中心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11月21日。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

联系方式:0577-****6190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飞云湖环湖文旅持续推进,包垟乡作为**北部农旅融合节点,已形成 "一东一西" 全域旅游格局,但缺乏综合性旅游服务设施,集散、咨询、展示等功能欠缺,难以支撑日益增长的客流。项目实施后可补齐飞云湖环湖、及包垟乡配套短板、承担区域旅游集散服务枢纽功能,为云湖镜度假区及全乡旅游发展提供支撑。

二、规划建设内容

(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包垟乡小院村。北侧紧邻山路及云湖镜景区,东、南、西侧为乔木林地。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一****中心建筑,建筑功能包含游客咨询、游客休憩、交通集散/接驳等旅游服务功能,特色文创、农产品展销、乡村食堂等以地方文化为特色的商业服务功能,以及配套办公等后勤保障功能。

(3)项目建设性质

项目为**工程。

(4)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总面积2827.17平方米,其中游客集散综合建筑占地不大于1131㎡、绿地面积不小于707㎡,建筑高度不大于18m。

(5)项目建设标准

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2019)、《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等开展设计。

根据上述规范及标准,规划容积率1.3-1.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m; 建筑退让北侧道路不小于3.0m,退让公共绿地用地边界不小于3.0m;宜采用台阶式布置方式。

场地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边坡防护、截排水工程需结合区域暴雨条件设计,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治理措施;林地利用、生态管控遵照《**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24〕13号)执行。

(6)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934万元。

三、项目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出入口方向

01-01

商业用地(0901)

2827.17

1.4

40

18

25

北

附件:202610包垟公示图集.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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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