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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数创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省/**市/****广场路99号(自主申报) | 地址:**省/**市/**县海游街道环湖东路7-7、7-8(二楼)(自主申报) | ||||
| 联系人:万里 | 联系人:李龙千 | ||||
| 电话:136****9051 | 电话:135****8077 | ||||
| 标段(包)名称: | **县数创产业园项目10kV变配电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78****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中六、资信标评审 类似工程业绩 人员业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投标人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以来(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若业绩项目分批次验收的以最迟验收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额≥ 500 万元【以该业绩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的类似配电工程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按类似业绩的规模、类似程度等综合打分。提供1个项目负责人业绩,最高得0.5分,如提供多个业绩的,业绩不予评审,本项业绩不得分。2、本次调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其余未修改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中六、资信标评审 类似工程业绩 人员业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投标人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以来(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若业绩项目分批次验收的以最迟验收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额≥ 500 万元【以该业绩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的类似配电工程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按类似业绩的规模、类似程度等综合打分。提供1个项目负责人业绩,最高得0.5分,如提供多个业绩的,业绩不予评审,本项业绩不得分。2、本次调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其余未修改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电话: | 0576-****1495 | ||
| 信息来源: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2 17:14: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