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
| 发布日期 | 2026-10-21 | 发布机构 | |
| 组配分类 | 文号 |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仙自规示〔2026〕120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水库****中心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省**市**县下各镇岭梅村集体经济组织
2、建设位置:**县下各镇岭梅村连头自然村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815.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42.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35平方米。
二、变更内容:根据业主单位申请,经审核,拟对该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作如下变更:1.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576.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504.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2.35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6815.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42.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35平方米。2.建筑轮廓移动微调。3 建筑正负零标高高程从28.20m调整为28.30m。
三、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2日到2026年11月2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拟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管理科查询。欢迎在公示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建设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该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人也可在上述时间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听证参加人。
通信地址:**县省耕西路77号 ****中心商务办公楼四楼)
电话:0576-****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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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