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2日拟对****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市汛桥镇汛大路115号 | **** | 项目购置冲床、机床、钻床、抛丸机、电泳流水线等国产设备。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挂抛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滚抛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 |
| 台****公司年产300万副塑料眼镜、500万副一体眼镜技改项目 | **省**市**市杜桥镇东盛路32号2号楼西侧1楼-6楼 | 台****公司 | 项目购置注塑机、粉碎机、磨水口机、拉砂机、自动喷漆台、染色机、全自动清洗强化线等设备。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最后经临****处理厂处理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磨水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拉砂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干式过滤棉+颗粒(柱状)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染色废气经侧吸收集后与经集气罩+车间抽排收集的强化及烘干废气经同一套水喷淋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油墨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搅拌废气、破碎废气加强设备密闭性。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0107 、0576-****0106
通讯地址:**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