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 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相关要求,2025 ****农场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已完成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材料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 1、《2025 ****农场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2025 ****农场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面存在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2026 年 11 月 19 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特此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