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前公示
经济开发区
主动公开
2026-开59号
******公司向我委提出申请,要求审批1#厂房(丙类)、2#厂房(丙类)、立体仓库及自动周转平台(丙类)、1#连廊、2#连廊、地下车库、地下水泵房、传达室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南侧鸿图路东侧。工程项目建筑总占地面积17037.23m2,总建筑面积95059.66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134.51m2)。其中1#厂房占地面积2567.90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6239.62m2,建筑规划高度40.25m,建筑消防高度39.65m,地上建筑层数六层;2#厂房占地面积9610.02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9306.71m2,建筑规划高度42.95m,建筑消防高度39.65m,地上建筑层数六层;立体仓库及自动周转平台占地面积4820.37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034.62m2,建筑规划高度40.25m,建筑消防高度39.95m,地上建筑层数一层(局部六层);1#连廊(1#厂房与2#厂房之间)地上计容建筑面积665.82m2,地上建筑层数六层;2#连廊(立体仓库及自动周转平台与2#厂房之间)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639.44m2,地上建筑层数六层;地下车库地下建筑面积6193.50m2,地下建筑层数一层;地下水泵房(2#厂房地下)地下建筑面积941.01m2,地下建筑层数一层;传达室占地面积38.94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8.94m2,建筑规划高度4.20m,建筑消防高度3.75m,地上建筑层数一层。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十天,公示地点为******公司项目现场、****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9672****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详见:兰江导报、****政府网
现场公示:******公司项目现场
****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