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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对淳政储出【2023】4****酒店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3日- 2026年11月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直****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1-****9820
传真: 0571-****1942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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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3117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关于《淳政储出【2023】4****酒店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杭环淳评批[2026]34号 |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