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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市**区金塘****公司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3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 地址:**区昌国路252号 联系电话:0580-****599
| 项目名称 | 海域使用权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 **市金塘沥鹏通道工程 | **市**区金塘****公司 | **区大鹏岛和金塘岛西北侧之间海域 | **用海 | 跨海桥梁 | 3.859公顷 | 至2063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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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附宗海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