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块位于**县天凝镇洪峰路35号。地块调查范围占地面积为6205.3m2,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20.835752°,北纬30.898409°。地块周边环境情况为:地块**嘉****公司,南至农田,西至原**县翁乐印染厂(现为空地),北至洪峰路。
根据现场踏勘,目前地块内建筑物及污染设施均已拆除,现状为空地。根据人员访谈和历史资料收集,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田、2004年地块内建有****,主要进行毛绒材料生产,2026年4月地块内变为空地。
根据地块规划图,本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该地块规划属于一类工业用地(100101),按照《****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本地块用途变更为非敏感用地,不属于甲类地块,且地块内企业未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不属于乙类地块,原****已于2023年12月关停,涉及印染工艺,属于印染行业,为丙类地块。因此,2026年3月,原****委托****对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根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本地块满足后续土地利用规划用地要求,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地块可作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的开发利用。
建议在地块后期开发过程中加强管控力度,防止土壤环境恶化。由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任何调查都无法详细到能够排除所有风险,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疏散人员、隔离异常区、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同时请专业环境检测人员进行应急检测,并根据最终检测结果制定后续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