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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24】5号)和《****联合会 ****财政局关于落实**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残【2024】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县残联审核,决定发放购买小额类辅具补助资金10360元,享受对象9人,现将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如有疑议,****残联反映,联系电话:****办公室057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