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1 | ****年产90万双注塑鞋**项目(重新报批) | **省**市**市云周街道繁荣村(******公司内3层) | **** | ****是一家专业从事注塑鞋制造及销售的企业,拟选址**省**市**市云周街道繁荣村(******公司内3层),租赁温****公司厂房2-3层实施生产。项目总租赁面积约3800m2,总投资约100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年产90万双注塑鞋的生产规模。 企业于2026年4月委托编制《****年产45万双注塑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批复(温环瑞建〔2026〕95号),已批复生产产能为45万双注塑鞋的产能,原项目暂未实施,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现企业战略调整产能及生产内容,企业拟增转盘注塑机、整理流水线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90万双注塑鞋的生产规模。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对比《****年产45万双注塑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环瑞建〔2026〕95号)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均发生改变,属于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形,需重新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2026年10月14****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年产90万双注塑鞋**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公示”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6 年 10 月 22 日 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科室:****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7296 传真: 0577-****7726
﹒ 通讯地址:**市瑞祥新区****服务中心一楼C区10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