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色家园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现就**市金色家园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服务收费标准: 1、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公布内容为准; 4、须为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相关类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禁止转包、挂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公告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1日; 2、报名受理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4日16:00止。 投标人需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地点:**市柯****街道三江东路2幢921号;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1月5日。 八、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16:00。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扣除招标代理费后无息退还。 户名:**** 开户行:****银行**新湖支行 账号:120********00063655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6年11月10日9:00前将密封的****社区二楼会议室(地点暂定,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11月10日9:00(****社区二楼会议室(暂定,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开标,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公告发布渠道:https://zhejiang.****.cn/(**招标网)、业主微信群、小区公告栏。 十三、风险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本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排名选取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企业提交业主大会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278条规定,满足法定参与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占比要求,且获得法定比例同意票数(及对应面积)的中标候选企业,将正式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所有中标候选企业均未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本次采购将无法确定正式中标人,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招标工作,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中标候选企业最终确定期间,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次招投标工作,不得实施影响评委公正性的行为。投标过程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1)以承诺利益、行贿等方式干扰评委正常工作;(2)未经代理机构允许擅自进入评标区域;(3)擅自拍摄评委、工作人员及其他投标人员;(4)对外散播本次招投标活动的不实信息;(5)其他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开展的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立即取消涉事企业的投标资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归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所有),并将该企业的违规行为通报物业主管部门依规惩戒。 3、业主大会表决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所有投标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影响业主表决结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拉票、贿选、私下承诺优惠、贬损其他投标企业、擅自发送宣传信息、发放传单等。一经发现,我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违规行为通报物业主管部门惩戒;若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追偿。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已充分知悉上述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与责任。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5975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7****7584/133****0081 地 址:**市柯****街道三江东路2幢9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