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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6-10-21 | ||
根据《关于印发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3〕83号)文件精神,经镇(街道)申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评审,按照运行补助评分标准评定,大堰镇谢界山村、萧王庙街道棠岙村、溪口镇壶潭村、溪口镇**坑村、尚田街道鸣雁村、西坞街道庙后**、**街道张村等7个村第二运营年度考核得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符合乡村运营师(团队)运行补助申报条件;萧王庙街道棠岙村、溪口镇壶潭村、**街道张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达到奖补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月27日。公示期****农业农村局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74-****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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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