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及《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九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果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果公示(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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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