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浦自然资规告字〔2026〕28号
****政府批准,****决定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挂牌出让**县郑家坞镇PJ-ZJW-03-16地块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 **县郑家坞镇PJ-ZJW-03-16地块一 | 235国道东侧、陆港疏港大道西侧 | 66918.73 | 0.6-2.0 | 40%—60% | ≤40米 | ≥10%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单价 | 投资强度 | 亩均税收 | 出让方式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4100万元 | 3000元/㎡ | ≥100 万元/亩 | 不设要求 | 挂牌 |
| 备注 | 1.受让方应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按照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若相邻地块为同一竞得人,同意土地合并且允许土地合并后指标统筹核算;3.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 |||||
二、竞买要求:(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后(受让方)须以“公司制”企业形式办理相关手续;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不是由竞买人100%****公司的,事先须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如设立由竞买人100%****公司的可以事后申请;(3)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县发改、经济商务等部门对该地块提出的投入产出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三、土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郑家坞镇签订企业投资物流仓储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采用投资建设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管理。投资建设合同线下咨询签约,请有意竞买的人(单位)在报名竞买前,到地块所在地的郑家坞镇详细了解地块现状、投资建设合同格式内容等情况,以免构成违约,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投资建设合同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以及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该地块所在郑家坞镇联系人:张楚,联系电话:152****2668;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未设底价,增价幅度为
1元/㎡ 或 1元/㎡ 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确定竞得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0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10时至2026年11月18日 1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10时) 。
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6年11月10日10时至2026年11月20日10时。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申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即CA认证),登录交易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出让金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竞得人竞得宗地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策的最新规定办理人防、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的用地建设审批手续,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人防要求:应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结建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并进行产权登记。(详见供下载文件中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
3.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应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5.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储备中心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同郑家坞镇签订的企业投资物流仓储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和有关资料原件到******储备中心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按挂牌成交价的20%比例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部分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本次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书面竞买报价。
8.竞得人在建设时,应严格遵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规定。该地块内如涉及电线、电缆、自来水、雨污水等设施迁移的,迁移的政策处理工作由出让人负责,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出让手续。
10.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有关税费。
11.特别说明: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12.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完毕后六个月内开工、两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提出延建申请,****政府批准,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1202、136****1538
联系人:唐女士、胡先生
2.联系地址:**县环城南路221****储备中心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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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