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复核、河湖名录信息复核、河湖保护治理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342000 | **** | **省**市亭川东路126号 |
2、废标结果:无。
3、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复核、河湖名录信息复核、河湖保护治理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复核、河湖名录信息复核、河湖保护治理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 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复核、河湖名录信息复核、河湖保护治理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四、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徐俊、陈聪聪(组长)、汤志斌、舒滔、徐友洪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招标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513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府东街1090号
联系人:鞠女士
联系方式:0570-****9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570-****268、199****4160
地址:**市柯**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2单元4楼
3.监督联系人:****水利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70-****008
地点:**市府东街1090号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