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纸业原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审批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中华纸业原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甬政发〔2017〕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农用地、未利用和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保障地块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委托****对中华纸业原厂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了解现有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物的种类等问题。

项目地块位于**市**区段塘街道丁家村108号,西侧为南塘河,东侧与南侧临**江,北侧为丁家村;地块占地面积61.7140万m2,含5个区块(原****主厂区面积约600243 m2、原****厂外商铺面积约422 m2、原********停车场面积约2500 m2、原****厂外沙场面积约9825 m2、原****厂外北门宿舍面积约4150 m2)。历史上曾为**白纸板厂、********水厂,主要用于生产纸板、制作防水材料等。本报告实际调查范围为****部分厂区,****水厂办公区域,防水厂生产区域不在本项目地块红线调查范围内。2022年1月,地块内原中华纸业厂区内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厂区内无固废危废堆放;2022年3月厂区内存在坑洼除进行回填,并完成地面平整;目前地****沙场区域及北门宿舍楼建筑未完全拆除,****沙场办公楼及住宅楼。根据规划,地块将开发为R2(二类居住用地)、R+C(商住混合用地)、Rsb(小学用地)、C2(商业金融用地)、C4(体育用地)、G1(公园绿地,****社区公园与儿童公园)、U1(110变电站)及道路等。

****于2020年11月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编制了调查方案,由于企业在此期间属于在产状态,现场无法采样调查,因此在企业停产(2021年5月)后依照调查方案对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工作。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3月10日进行初步调查采样,2022年4月3日至4月19日对地块内回填区域进行调查采样。

参与单位

业主单位: ****

报告编制单位:****

采样单位:****、****研究院****公司、******公司(2022年3月7****公司由********公司******公司,以下同此)

检测单位:****、****研究院****公司、******公司

质量控制检测单位:******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地块内共采集505个土壤点位,98个地下水点位,及地块外4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具体如下:

(1)初步采样:项目地块内共布设270个土壤点位、62个地下水点位;因钻机设备及现场不具备采样条件,实际采样共采集226个土壤点位、55个地下水点位;剩余点位在补充采样阶段与回填区采样阶段段进行采集。同时在地块外设置4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土壤采样深度为6.0m,其中A79点位钻探深度为12m。

(2)补充采样:因初步采样过程部分区域采样布设未满足40m×40m区域,同时对前期调查过程中中华纸业生****沙场区域进行补充采样。地块内共补充105个土壤点位,33个地下水点位;实际采样共采集105个土壤点位,33个地下水点位。

(3)回填区域采样:因地块内前期拆除过程中存在0~3.0m深坑并从地块外运输回填土进行回填,回填深度约0~3.0。本次按照不超过40m×40m网格进行布点,地块内共布设174个土壤点位(含初步调查阶段未采集的44个土壤点位),10个地下水点位(含初步调查阶段未采集的7个地下水点位);实际采样共采集174个土壤点位,10个地下水点位。

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本次调查对地块进行地质勘查验证,共布设12个地勘孔,根据现场对各地勘孔土层进行编录,地块内地面以下15m深大致分为杂填土、黏土、淤泥质黏土、粉质黏土,地块内土层构成种类、土层之间的罗列顺序及埋深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土层性状与原地勘资料基本一致。同时根据现场地下水采样过程中进行水位测量,地块内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水位在0.35m~2.21m之间,地下水整体流向为自西南至东北。

土壤污染状况

本地块土壤质量评价根据规划用地类别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2021年11月,基于地下水保护筛选值(TR=1E-06,THQ=1.0))标准进行评价。

土壤样品检出项目为pH值、重金属及无机物(铜、镍、锌、镉、铅、汞、六价铬、总铬、砷、锰、锑)、石油烃(C10-C40)、SVOCs(苯胺、硝基苯、2-氯苯酚、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VOCs(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邻-二甲苯、间, 对-二甲苯、六氯乙烷)、氰化物、二噁英,其中A79点位中砷的检出值分别为24.9mg/kg(3.5~4.0m深度)、25.8mg/kg(5.5~6.0m深度),B31、E20点位中锰的检出值分别为3200mg/kg(2.5~3.0m深度)、3330mg/kg(0~0.5m深度),H24、A78、A79点位中苯并(a)芘的检出值分别为0.6 mg/kg(0~0.5m深度)、0.6 mg/kg(0~0.5m深度)、0.6 mg/kg(0~0.5m深度)、1.4 mg/kg(0~0.5m深度),根据规划得知H24、A78、A79、E20、E30、B31点位所在区域为二类用地,应按照GB36600-2018及相关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该6个点位检出值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其他点位检出值均小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DB4403/T 67-2020标准及相关标准。

在第一类用及第二类用地中所有点位土壤样品中砷均有检出,检出值为2.74~25.8 mg/kg。其中在第一类用地区域砷的检出值均低于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在第二类用地区域中A79(3.5~4.0m)、A79(5.5~6.0m)砷的检出值分别为24.9 mg/kg、25.8 mg/kg,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点位于一期生产区污水提升泵房区域,由于该点位属于单点检出值偏高可能由于企业生产活动及人员活动影响;在第二类用地区域中其他土壤样品砷的检出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在第一类用地与第二类用地区域中锰有检出,检出值为157~3330 mg/kg。其中在第一类用地区域锰的检出值低于DB4403/T 67-2020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而在第二类用地区域中B31(2.5~3.0m)、E20(0~0.5m)检出值分别为3200 mg/kg、3300mg/kg,检出值超过DB4403/T 67-2020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过DB4403/T 67-2020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B31与E20点****电厂区域可能受****公司生产活动影响;第二类用地区域其他土壤样品锰的检出值均低于DB4403/T 67-2020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在第一类用地与第二类用地区域中苯并(a)芘有检出,检出值为0.1~1.4 mg/kg。其中在第一类用地区域苯并(a)芘的检出值低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而在第二类用地区域中A78、A79、E30、H24点位第1层土壤样品苯并(a)芘的检出值分别为0.6mg/kg、0.6mg/kg、1.4mg/kg、0.6mg/kg,检出值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点位主要位于一期生产区、热电区及绿化带,可能受热电区燃煤运输及地块北侧外历史上沥青防水材料生产活动影响;第二类用地区域其他土壤样品苯并(a)芘的检出值均低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厂区内土壤点位除A78、A79、B31、E20、E30、H24 这6个点位外所有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可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污染状况

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一、二类用地筛选值、《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TR=1E-06,HQ=0.1,2021.11)中的饮用水筛选值进行评价。

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为pH值、重金属及无机物(铅、六价铬、镍、砷、汞、镉、铜)、VOCs(1,1-二氯乙烯、氯仿、1,2-二氯乙烷、乙苯、邻二甲苯、二溴氯甲烷、二氯甲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各检出值均小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补充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评价标准;

质量控制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实验室间检测数据对比,平行双样未检出项均认作合格项。由于土壤样品的不均质性,制样误差以及分析误差,****实验室间测试结果存在差异。

1)初步采样

****实验室间质控合格数为5482项,不合格为30项,故实验室土壤平行双样累计测试合格率为99%;****实验室间质控合格数为385项,不合格0项,故实验室地下水平行双样累计测试合格率为100%,精密度符合要求。

2)补充采样

****实验室间质控合格数为2595项,不合格为26项,故实验室土壤平行双样累计测试合格率为99%;****实验室间质控合格数为211项,不合格1项,故实验室地下水平行双样累计测试合格率为99%,精密度符合要求。

3)回填区采样

****实验室间质控合格数为2220项,不合格为6项,故实验室土壤平行双样累计测试合格率为99%;****实验室间质控合格数为53项,不合格0项,故实验室地下水平行双样累计测试合格率为100%,精密度符合要求。

结论

地块内规划为居住用地、中小学校、商住混合用地、体育用地的区域为一类用地,且一类用地区域内的所有土壤样品均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一类用地区域地下水样品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及相关标准;地块内规划为商业用地、U1(110变电站)、****社区公园与儿童公园)及道路的区域为二类用地,且二类用地区域内所有土壤样品均满足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二类用地区域地下水样品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及相关标准。依据国家及**省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及规定,中华纸业原厂区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满足项目地块作为规划用地建设的需求,因此该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建设用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