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19年3月,是一家从事涂料制造业的企业,租赁****公司的部分厂房。企业2019年建设了年产1000吨水性内外墙涂料生产线项目,****生态环境局的审批(金环建武[2019]70号),项目于2020年11月通过了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金环验武[2020]50号)。
随着经济发展,市场对产品质量的提高和需求的扩大,原有场地不适应企业发展。为适应市场新形势,企业整体迁建至**省**市武**壶山街道******公司内。项目完成后可年产600吨水性内外墙涂料的生产能力。
2026年9月28日,****根据《****年产1000吨水性内外墙涂料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投料、分散、混合、包装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代为处置;包装废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COD 0.0029吨/年、氨氮0.0001吨/年、VOCs0.202吨/年、烟粉尘0.0063吨/年,符合金环建武备[2025]219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水性内外墙涂料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公司内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1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8fpd)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电话:137****3700
验收监测单位,**丰合****公司,电话:0579-****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