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376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等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绍兴-上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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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年产3376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等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0 14:10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376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

**省**市**区杭****开发区拓展路2号

****

项目改造利用现有车间并扩建罐区,购置反应釜、管式反应器、精馏塔、储罐等设备,形成年产33760吨电子化学品的生产规模,产品主要为5000吨提纯类电子化学品(100吨吡唑、100吨一水对甲苯磺酸、100吨乙二胺四乙酸、100吨丁二酸、100吨硫代二乙酸、50吨二乙烯三胺五乙酸、50吨黄嘌呤、100吨乙醇酸50%水溶液、2000吨乙醇胺系列、2000吨异丙醇、100吨反式-1,2-环己二胺四乙酸、100吨亚氨基二乙酸、100吨维生素C)、10000吨N-羟乙基-三甲基氢氧化铵、2000吨三(N-羟乙基)甲基氢氧化铵、1000吨N,N-二甲胺基乙氧基乙醇、2000吨N,N-二乙基乙酰胺、2000吨XDC-103脱碳剂、8000吨六八哌嗪、150吨N-羟乙基哌嗪、360吨N-羟丙基乙二胺、250吨2-甲基哌嗪、3000吨N,N-二甲基丙酰胺。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当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工艺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流后在车间经过喷淋吸收预处理(水吸收或酸吸收),最终接入厂区现有的RTO焚烧系统(除雾+阻火器+风机+RTO焚烧炉+冷却器+碱洗塔)处理达标后经现有排气筒DA004排放。含氢废气依托车间五现有含氢废气处理设施,经冷凝回收预处理后接入现有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五车间含氢废气排气筒DA005排放。车间九含环氧乙烷废气冷凝回流后经喷淋吸收预处理(哌嗪喷淋+水喷淋),最终接入现有的综合废气处理装置(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生物滴滤)处理达标后经现有排气筒DA010排放。

二、废水:高硫酸盐/硫酸含量的废水调节pH后用热泵蒸馏和耙盐蒸发的方式进行脱盐预处理,对高CODCr和高氨氮有机废水采用膜分离浓缩+片碱萃取(盐析)方式进行预处理,将大部分有机物从废水中分层去除,水相再蒸馏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纳入现有1#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气浮+紫外均相氧化+水解酸化+一级A/O+MBR+臭氧催化氧化+二级A/O+二沉+氧化”工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园区****处理厂建设工程

**省**市**市仙岩镇

嵊****公司

项目拟**一座处理规模为3 万m3/d ****处理厂,用****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医药化工企业产生的废水。项目用地面积约91.47亩,工程总投资 72585.8万元。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化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强化多级AO 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及芬顿催化氧化反应器→稳定池→芬顿沉淀池→高效后硝化池→后硝化沉淀池→硫自养脱氮滤池→活性焦吸附池→消毒接触池。处理后的尾水依托现有已建成的30万m3/d**市嵊新****公司入河排污口统一外排。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区、水解酸化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需要除臭的构筑物产生的恶臭废气经“化学碱洗+生物滤池+脉冲电浆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活性焦再生废气经“温陶瓷滤管脱硝除尘器+水洗预降温+一级碱洗+ 二级碱洗+水洗塔+除雾+活性炭吸附箱+蓄热式催化氧化箱”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各自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污泥浓缩脱水废水、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设备更换废水等,由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汇集到废水收集池,再进入本污水处理设施,****开发区化工园区工业废水一同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曹娥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4937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办公室****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