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客用矿泉水采购
2、项目预算:35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农夫山泉矿泉水24*550ml规格80箱,12L规格20桶,矿泉水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3/4,采购金额不超过最高预算。
4、采购方式:直接订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优先选用**本地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完成货品配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5时00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以最终合计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若多家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采购人结合供货时效保障、售后服务方案、企业履约信誉等,择优确定中标方。 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含货物价款、途中运输费、装卸费、损耗费、在途保险费、利润、税金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策性文件规定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任何费用及单价不得调整,数量按实际完成结算。3.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预算3500元,超出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中标候选排序。4.中标单位材料上交齐全。5.中标单位经核查存在资质造假、报价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采购人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6.中标单位确认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时间供货、供货质量不达标或违反本规则及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从合格供应商中按报价排序选择替补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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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1515(客服热线)、0579-****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