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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6MA2AFBBK5J | 建设单位法人:潘以伟 |
| 张亚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宁****工业园缑东三路10号 |
| ****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89-C268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宁****工业园缑东三路10号 |
| 经度:121.497830 纬度: 29.2777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6-01 |
| 甬环宁建〔2026〕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6MA2AFBBK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6MA2AFBBK5J | 验收监测单位:**科谱****公司 |
| 913********3182583 | 竣工时间:2026-06-20 |
| 2026-06-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15 |
| 2026-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空气**剂330万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空气**剂330万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投料搅拌:将二丙二醇甲醚、香精按一定比例(3:1~4:1)分别用气动泵从原料桶中抽取至搅拌机内,在密闭状态下常温搅拌5分钟左右,然后将充分混合的物料转移至储料罐中。由于使用的香精、二丙二醇甲醚都属于易挥发物质,搅拌机内残余的物料可全部挥发,因此不需要对设备进行清洗。 (2)灌装:将储料罐中的物料通过灌装机定量灌入玻璃瓶中,该过程会产生灌装废气。更换产品时储料罐中剩余的原料会灌入临时保存桶中,待下次生产该品种的产品时再转移至储料罐中。灌装设备无需清洗。 (3)贴标:根据产品要求,在瓶子侧面(部分产品需要在底部)贴上标签,标签为不干胶,贴标过程不产生废气。 (4)组装:将瓶塞、瓶盖安装到玻璃瓶上。 (5)喷码:部分产品需要喷上生产日期。 (6)包装:将空气**剂连同挥发棒一起放入包装盒中进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搅拌:将二丙二醇甲醚、香精按一定比例(3:1~4:1)分别用气动泵从原料桶中抽取至搅拌机内,在密闭状态下常温搅拌5分钟左右,然后将充分混合的物料转移至储料罐中。由于使用的香精、二丙二醇甲醚都属于易挥发物质,搅拌机内残余的物料可全部挥发,因此不需要对设备进行清洗。 (2)灌装:将储料罐中的物料通过灌装机定量灌入玻璃瓶中,该过程会产生灌装废气。更换产品时储料罐中剩余的原料会灌入临时保存桶中,待下次生产该品种的产品时再转移至储料罐中。灌装设备无需清洗。 (3)贴标:根据产品要求,在瓶子侧面(部分产品需要在底部)贴上标签,标签为不干胶,贴标过程不产生废气。 (4)组装:将瓶塞、瓶盖安装到玻璃瓶上。 (5)喷码:部分产品需要喷上生产日期。 (6)包装:将空气**剂连同挥发棒一起放入包装盒中进行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搅拌废气、灌装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新污染源排放标污染物准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中表1、表2的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特别排放限值。 该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含2025年修改单)一级 A标准后(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 表1限值)排放。 该项目产生的废油墨瓶、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等要求;其余一般固废按**化、无害化处置,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灌装废气、喷码废气。 本项目喷码废气经车间通风排放;融化搅拌车间单独设置,融化搅拌产生的废气采用车间整体抽风后汇同经集气罩收集的灌装废气、一并经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专用管网收集后排放,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效避免了雨污混流污染。 本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厂区南侧,约20平方米,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地坪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原料桶、废包装材料、废标签纸、废油墨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抹布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标签纸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油墨瓶、废抹布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经核查,本项目在实际建设实施及生产运行阶段,投料搅拌、灌装废气治理设施的内部设备串联顺序发生局部调整,即由环评批复**定的“一级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工艺,变更为“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的组合方式,相较原先方案,调整后的工艺能提升运行安全性、**活性炭使用寿命,减少废活性炭的产生。除此之外,项目核心生产工艺路线未发生改变,污染治理设施的选型、设计风量、运行工况及关键参数配置标准均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本次调整未改变工艺原理,未变动排气方式,且通过排放监测数据核算,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批复许可量,不构成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 0.036t/a。 你单位应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COD0.022t/a、NH3-N0.002t/a、VOCs为0.013t/a符合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我司委托****(证书编号:浙环修总承包证E-1907)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已基本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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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 | 0.022 | 0 | 0.024 | 0 | 0.022 | -0.002 | |
| 0.002 | 0.002 | 0 | 0.002 | 0 | 0.002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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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2 | 0.013 | 0 | 0.002 | 0.034 | 0.013 | -0.023 | / |
| 1 | 化粪池等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本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专用管网收集后排放,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效避免了雨污混流污染。 本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 监测期间(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企业生活污水排口中的pH值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 1 | 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 | 投料搅拌、灌装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灌装废气、喷码废气。 本项目喷码废气经车间通风排放;融化搅拌车间单独设置,融化搅拌产生的废气采用车间整体抽风后汇同经集气罩收集的灌装废气、一并经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本项目投料搅拌、灌装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隔音墙、减震垫等 | 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该项目各测点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该项目产生的废油墨瓶、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等要求;其余一般固废按**化、无害化处置,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厂区南侧,约20平方米,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地坪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原料桶、废包装材料、废标签纸、废油墨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抹布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标签纸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油墨瓶、废抹布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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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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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 0.036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COD0.022t/a、NH3-N0.002t/a、VOCs为0.013t/a符合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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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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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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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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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