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6年10月19日组织完成慈工智创﹒数智产业园华泰A地块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将《慈工智创﹒数智产业园华泰A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慈工智创﹒数智产业园华泰A地块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慈工智创﹒数智产业园华泰A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慈工智创﹒数智产业园华泰A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慈工智创﹒数智产业园华泰A地块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慈工智创﹒数智产业园华泰A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反映。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13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戚**/175****0989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慈****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