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好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套工业物联网系统及厂房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承诺书(临水许准〔2026〕98号)

审批
浙江-杭州-临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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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508377N/2026-****7047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6-10-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年产500套工业物联网系统及厂房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承诺书(临水许准〔2026〕98号)
日期:
2026-10-16 16:19

项目名称

****年产500套工业物联网系统及厂房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区玲珑街道双源村,**现状林地,南临杭瑞高速,西至现状林地,北临329国道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 无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

起止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 2026 年10 月 11 日

公众接收意见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地址:**省**市**区玲珑街道双源村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裘某某

联系电话:/135******69

授权经办人姓名:裘某某

联系电话:135******69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33****************1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为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6年 10月15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请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77012 万元。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 10月16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有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式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