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出让单位:**** 出让代理:****
竞价公告
| (梅城镇宋家湖4号-2)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梅城镇宋家湖4号-2房产租赁权 | ||
| 产权类型 | 房产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9时 |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9时 | ||
| 标的编号 | ****-001 | 标的名称 | 梅城镇宋家湖4号-2房产租赁权 |
| 标的基本情况 | 梅城镇宋家湖4号-2房产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377.81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具体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 租赁年限 | 3年 | 租赁面积 | 377.81平方米 |
| 起始价 | 220300元/年 | 加价规则 | 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
| 保证金 | 25000元(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建议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转账,以免因到账和关联问题而错过报名。) | 是否优先权 | 否 |
| 竞买人条件 | 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 ||
| 报名须知 | 有意竞买人在 **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http://jiande.****.com/、 招必得-产权综合交易平台https://cq.****.com/进行用户注册,并按要求在线提出受让申请,(注意:报名前必须先在保证**台完成保证金缴存关联确认,生成“保证金缴存确认表”,报名时须将该表上传至系统)。详见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
| 付款方式 | 1.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并付清成交款。 | ||
| 注意事项 | 1.本次****公司所拥有的产权部分。本房屋租赁使用权为国有资产使用权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价。房屋的外观、结构、装修、质量等均以房屋移交时的状况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勘察评估确认,产权所有人****对此不做承诺。 2.****商铺,竞得人严禁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变相搞“一桌餐”服务。 3.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产权所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按时与产权所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将按违约论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4.本项目成交后签订三年期租赁合同。 5.合同期内,竞得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给他人或与人**的名义转给他人使用。 6.其他未涉事宜均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7.需要网络畅通,因网络问题错过时间,将无法参与竞价。 | ||
| 租赁涨幅 | 合同期内无涨幅 | ||
| 经营业态定位 | 本次租赁房产用于商业经营,具体****政府部门的规划和要求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14时 |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6年10月26日16时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市****办公室产权类 | ||
| 开户行:****银行****公司洋溪支行 | |||
| 账 户:201********8604000002 |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联系电话:0571-****8257 建议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转账,以免因到账和关联问题而错过报名。 |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若竞买人使用现金缴纳导致无法原路返还、不能及时退回,或****银行账号因为被注销等账号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原路返还、不能及时退付,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翁先生 0571—****2054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 |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8250/0571-****8257 |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党建监察部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宁女士 0571-****97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