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 10月 18日10时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刘中杰个人名下债权一宗。每份债权内含质押汽车一台。
标的1:债权20000.00元。起拍价16000.00元。
标的2:债权30000.00元。起拍价30000.00元。
标的3:债权14000.00元。起拍价13000.00元。
标的4:债权18000.00元。起拍价14000.00元。
标的5:债权120000.00元。起拍价48000.00元。
二、标的展示与咨询
1、预展时间:2026年10月10日9时至10月17日至17时。
2、展示方式:标的以资料展示为主,意向竞买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拍卖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3、咨询方式:意向竞买人可致电拍卖机构咨询标的详情,自行对标的债权真实性、可回收性、账期风险、债务方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拍卖机构仅提供资料查阅服务,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联系人:吴涛199****9966 (微信wu188****1629)。
三、竞买手续:竞买人需在2026年10月17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叁仟元整转入指定账户,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指定账户:**** 开户行:****银行 账号: ****07414
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汇款单据及有效证件原件(个人竞买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竞买者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再承担任何改造和维修责任。
2.、每份债权内含质押物汽车一台,竞买人竞得该债权以后,质押物可以正常使用,不能过户转籍。
3、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成交价款应补以及税费等缴纳事项,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公司地址:**省**市**县兴福街沿街楼1号
联系电话:199****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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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