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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逍林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省/**市/**市逍林镇文广路1号 | 地址:**省/**市/**市**省**市**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C15栋12A | ||||
| 联系人:龚工 | 联系人:许工、沈工 | ||||
| 电话:0574-****2750 | 电话:0574-****6705 | ||||
| 标段(包)名称: | 逍林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42****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本澄清通知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本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澄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 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均调整为****18202元。 二、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本次招标**工程造价调整为12961.8202万元。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不得低于****671.44元(不含税)。标化工地增加费按暂列金额计入,暂列金额调整为335994.25元(不含税)。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否决投标的情形 (3)技术标评审内容中,取消勾选第⑧条,该条款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技术标明标。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 20其他中,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新增21.补充条款(1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已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七、综合评审 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得分**“招标人根据正式上线发布的“注册建造师得分”作相应赋分,该功能未上线发布前,投标人均按满分0.5分计取。”调整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得分均按满分0.5分计取。” 八、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pdf)、招标工程量清单(.xml)、招标文件(.zjzbs)、招标文件(.pdf)、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预算书、施工图纸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资料已上传至**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进入**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九、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住建局 | 电话: | 0574-****5808 | ||
| 信息来源: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1 16:58: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