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宏远路2处展厅及仓库用房租赁权竞价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4-14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4-25 阅读次数 :22 发布人:****中心有限公司
受****委托,兹定于2025年4月27日9:00至10:00止(延时除外)在**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首年租金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期(年) | 备注 |
1 | **区宏远路301号城市物流一期中办公楼西侧展厅 | 用于产品展示及存放 | 726.12平方米 | 343695.68 | 50000 | 3 | 展厅物业费另计(单价2.5元/平方/月) |
**区宏远路301号城市物流一期中办公楼西侧空地 | 4亩 | ||||||
2 | **区宏远路301号城市物流一期中办公楼西侧仓库 | 仓储 | 6779.1平方米 | ****079.2 | 100000 | 3 | 物业费另计(单价2元/平方/月) |
特别说明:
1、标的1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灌装液体、危险化学品等,不****政府环境质量要求产生噪音、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不得在场地上放置渣土及搭建任何建筑物等,不得在场地内进行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拆装等,不得擅自直接或变相地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标的,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用途,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如发现违反该标的规定使用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承租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场地内堆放的货物高度限5米内,超出限高视为违约,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承租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标的2使用须符合仓库标准的法律法规进行使用。如发现违反该标的规定使用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间,若因委托人(出租人)对标的有项目规划、建设或其他使用需求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委托人(出租人)提前二个月通知买受人(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租金按实结算),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得向委托人(出租人)主张任何损失赔偿或补偿。
3、因国家或当地政策需要拆迁、征用出租标的或对标的进行维护改造等非委托人(出租人)行为,买受人(承租人)需无条件按委托人(出租人)要求搬****政府工作,买受人(承租人)不得要求委托人(出租人)作任何补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为注册在**市内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竞买人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2、竞买人在竞价前到现场查看(以实地看样为准),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同意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和《竞价须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没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
三、竞价方式:以增价竞买方式进行网络竞价。
四、展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五、报名办法:竞买人应于2025年4月25日16时前登陆**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完成注册报名,交付竞价保证金并绑定对应标的。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公司**支行,账号:520********150460)。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韩老师,134****0034
七、地址:**市**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中心A区一层(AB连廊中间东面)
未尽事宜请咨****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查看公告须知。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