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12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7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胡女士 0578-****960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期:150日历天(行道树更换、路面改造、节点提升等主要建设内容在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0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注册号 |
1 | **景源****公司 | ****092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陈广飞 | 浙233********32921 |
2 | 丽****公司 | ****092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毛敏花 | 浙233********27796 |
3 | ******公司 | ****092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林芳娟 | 浙233********26446 |
4 | ****公司 | ****092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彭泳 | 浙233********03329 |
5 | ******公司 | ****092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黄丽勇 | 浙233********12112 |
6 | ****公司 | ****092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雷岳林 | 浙233********10096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建设局0578-****073。
公示单位(盖章):****
时间: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