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健康需求的增加,我院拟新增“****联合会诊”医疗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附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新****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在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医疗服务项目自发文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后正式实施,敬请监督。公示如下:
一、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形式监督反映。
二、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4月18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医院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受理电话:0571-****0262
****
2025年4月3日
自主定价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