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缙**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建设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T2025-03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 0578-****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5名(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
1 | ******公司 | ****2511 | 方昊玮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2 | 牵头人:**** 成员方:******公司 | ****2511 | 吴海军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3 | **交工高****公司 | ****2511 | 徐灵杰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4 | **沪****公司 | ****2511 | 朱敏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5 | 缙****公司 | ****2511 | 李玉霞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763。
公示单位:****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运输局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