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景招A[2025]013号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夏秀芬 0578-****37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工期/天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1 | **** | ****5604 | 300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 | 朱君娇 |
2 | 丽****公司 | ****5604 | 300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 | 梅根香 |
3 | **景源****公司 | ****5604 | 300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 | 陈广飞 |
4 | ******公司 | ****5604 | 300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 | 毛海娟 |
5 | ****公司 | ****5604 | 300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 | 李岳芬 |
公示时间: 2025 年04月03日至 2025 年04月 0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建设局0578-****073 。
公示单位:****
备案单位:景宁畲族****建设局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