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2/2025-60110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社区****公司:
报来要求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4〕464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现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西起浦高路,**浦宏路,全长155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综合管线、交通设施、绿化及照明等工程。
项目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中的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18米,双向2车道。
二、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投资984.9万元(经建设单位委托概算审核)。
三、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3.981亩。
四、资金来源
资金由你们自筹解决。
五、海绵城市
根据《**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或《**区临浦片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实施方案》参照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该项目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52.2%、SS综合去除率41.3%、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646来管控。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项目代码为2405-330109-04-01-9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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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