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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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县鳌江镇园林雅苑10幢107室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第二次)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2.07449 万元/年 |
建筑面积321.35㎡,其中一层面积160.68㎡、二层面积160.67㎡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4-02 |
2025-04-16 |
**县鳌江镇园林雅苑10幢107室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8697 0577-****202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房屋产权证号:浙(2020)**县不动产权第****188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标的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浙交汇系统的动态报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2.07449 万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为12.07449万元,免租期无,租金无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商业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取整数至个位),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付清;租赁关系终止后,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验房无异议后,履约保证金无息归还承租方。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水、电、煤气、卫生、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日常维护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除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外,其他所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视为已经实地查看租赁房产、周边环境及租赁房产相关情况,对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主张。 4、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和交换租赁房产。 5、租赁房产需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包括不得从事娱乐行业)。承租方对于承租的房屋消防安全负全责。承租方如要改变房屋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经营。 6、承租方需对租赁房产进行改建、扩建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租赁期间相关维修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及《承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9、标的物租赁的具体细则详见《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样本)》及《承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样本)》。 |
租期 | 3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程序:意向人需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按照信息披露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 3、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 4、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697。 5、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先生、张先生 | 电话 | 0577-****8697 0577-****2025 |
传真 |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鹿****路与锦绣路交叉口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楼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697 |
手机 | 198****0116 |

附件(8)
消防安全责任书(样本).doc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样本).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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