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处后”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经营权挂牌转让项目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5-04-01 |
2025-04-15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应女士|联系电话:0578-****226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根**处后”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经营权挂牌转让项目 | ||
资产来源 | 其他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单独所有,无抵押、无租赁。 |
其他 | “根**处后”山场林木,已通过规划****规划局审核批准为皆伐,可采伐面积230.4075亩,林木总蓄积1718.7239m3,折合材积1031.2343m3(其中杉木蓄积835.459m3,折合材积501.2754m3;**松蓄积422.938m3,折合材积253.7628m3;栎类蓄积460.3269m3,折合材积276.****.m3)。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期间不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如意向方有需要实地勘察,可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叶青 ,159****0065 、梅建伟,138****8715。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县濛洲街道洋墩135号3幢2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83104R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36.6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易所****中心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银行(户名:****,账号:358****18105,开户行:****公司****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和相关手续。 4.**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采伐山场界内界外因中标方在林木采伐、运输通行、道路开设维修等过程中与毗邻村队和群众所发生的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和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山场内的松木采伐必须执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规定,松木运输的车辆需报备,松木必须运送****加工厂,相关照片及其他材料,交由出让方归档。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指导,配合林政人员进行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因不配合相关方面工作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8.受让方如开设集材道、运材道的,需****林业工作站申请立项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未办理相关手续开设集材道、运材道,或擅自改变批准线路,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负。 7.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采伐作业。 | ||
展示地点 | **县隆宫乡根**处后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应女士 | 电话 | 0578-****226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LSPT/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叶青 | 电话 | 159****006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县濛洲街道洋墩135号3幢2楼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