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协商,由******公司承接并经办“**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⑴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镇区西部,新增用地面积66658平方米。为优化基础设施**公交枢纽,主****停车场并建设配套用房;配套道路提升工程,建设优化原有道路包括道路周边绿化、管网建设提升等基础设施附属工程。****停车场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总用地面积约29904.80平方米(44.9亩);一号路利用现状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全长776.32m,内设一座桥梁,改造后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宽32.5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二号路利用现状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全长800m,内设一座桥梁,改造后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宽39.5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km/h。
⑵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朱斌136****2860
⑶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方式:138****2221
⑷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⑸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向、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等。
⑺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0572-****471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中心综合窗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公司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pdf